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技术磋商
如一缔约方认为另一缔约方有关标准、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对其出口构成不必要的障碍,其有权要求进行技术磋商。被请求方应尽早答复这一请求。
被请求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进行技术磋商,以达成解决方案。技术磋商可以通过缔约双方商定的任何方式进行。
如一缔约方认为另一缔约方有关标准、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对其出口构成不必要的障碍,其有权要求进行技术磋商。被请求方应尽早答复这一请求。
被请求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进行技术磋商,以达成解决方案。技术磋商可以通过缔约双方商定的任何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