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认证的经营者

缔约双方海关当局应当尽力建立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以促进知法守法及海关监管高效,以及在缔约方之间分享最佳实践。

缔约双方海关当局应当尽力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