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发生以下情况时,进口方可以拒绝优惠关税待遇的请求:

货物不符合本章要求;

进口商、出口商或者生产商未能遵守本章的相关规定;

原产地证书不符合本章要求;或者

存在本章第十七条(原产地核查)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