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斡旋、调解和调停
缔约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自愿开展斡旋、调解和调停。此类程序可以在任何时间开始,在任何时间结束。
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尤其是缔约双方在程序中所采取的立场应当保密,且不得损害任一缔约方享有的任何进一步或其他程序中的权利。
缔约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自愿开展斡旋、调解和调停。此类程序可以在任何时间开始,在任何时间结束。
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尤其是缔约双方在程序中所采取的立场应当保密,且不得损害任一缔约方享有的任何进一步或其他程序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