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执法合作
缔约双方认识到竞争领域合作和协调对促进有效竞争执法的重要性。因此,缔约双方将通过信息交换与经验交流、磋商和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同意在可合理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以与各自法律、法规和重要利益相一致的方式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认识到竞争领域合作和协调对促进有效竞争执法的重要性。因此,缔约双方将通过信息交换与经验交流、磋商和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同意在可合理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以与各自法律、法规和重要利益相一致的方式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