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合作

考虑到本章第一条之原则,缔约双方应:

就移民事务框架内的法规、方案实施以及技术应用开展信息和经验交流,包括生物识别技术的使用、高级旅客信息系统、常客方案和旅行证件安全等;

努力在多边领域积极协调,推动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便利化;

鼓励移民当局开展能力建设并促进技术援助;以及

根据各自国内法律法规,努力采取措施为对方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