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合作
考虑到本章第一条之原则,缔约双方应:
就移民事务框架内的法规、方案实施以及技术应用开展信息和经验交流,包括生物识别技术的使用、高级旅客信息系统、常客方案和旅行证件安全等;
努力在多边领域积极协调,推动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便利化;
鼓励移民当局开展能力建设并促进技术援助;以及
根据各自国内法律法规,努力采取措施为对方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提供便利。
考虑到本章第一条之原则,缔约双方应:
就移民事务框架内的法规、方案实施以及技术应用开展信息和经验交流,包括生物识别技术的使用、高级旅客信息系统、常客方案和旅行证件安全等;
努力在多边领域积极协调,推动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便利化;
鼓励移民当局开展能力建设并促进技术援助;以及
根据各自国内法律法规,努力采取措施为对方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