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部分 实施程序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二部分 实施程序 第三十九条 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为确保本章有效且高效实施,缔约双方将致力于开发用于原产地数据交换的电子系统。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