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成套货品

根据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三属于成套货品的货物,如果其所有部件都被视为原产材料,则该成套货品应视为原产货物。然而,当成套货品由原产和非原产产品组成时,只要按照本章第二十五条(区域价值成分)所确定的非原产产品价值不超过该成套货品出厂价格的15%,该成套货品整体应视为原产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