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仲裁庭最终报告的执行
如在最终报告中,仲裁庭认定一缔约方未能遵守本协定下的义务,解决方案应当是尽可能地消除上述不一致。
除非缔约双方就补偿或其他解决方案达成共同满意的协议,或被请求方立即遵守不可行,否则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执行最终报告中的建议。
如在最终报告中,仲裁庭认定一缔约方未能遵守本协定下的义务,解决方案应当是尽可能地消除上述不一致。
除非缔约双方就补偿或其他解决方案达成共同满意的协议,或被请求方立即遵守不可行,否则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执行最终报告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