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斡旋、调解和调停

缔约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自愿开展斡旋、调解和调停。此类程序可以在任何时间开始,在任何时间结束。

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尤其是缔约双方在程序中所采取的立场应当保密,且不得损害任一缔约方依据本章享有的任何进一步或其他程序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