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布

每一缔约方应当保证本缔约方与本协定项下任何事项相关的措施得以迅速公布,或者以使另一缔约方的利益关系人和另一缔约方能够知晓的方式得以获得。

在可能的程度内,在上述措施实施前,每一缔约方应向另一缔约方和另一缔约方的利益关系人提供一段可向适当的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