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网络安全合作
缔约双方认识到下列各项的重要性:
增强负责网络安全事件应对的国家实体的能力;以及
利用现有合作机制,在识别和减少影响缔约双方电子网络的恶意入侵或恶意代码传播方面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应努力加强行动,预防和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
缔约双方认识到下列各项的重要性:
增强负责网络安全事件应对的国家实体的能力;以及
利用现有合作机制,在识别和减少影响缔约双方电子网络的恶意入侵或恶意代码传播方面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应努力加强行动,预防和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