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 第三章 律师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律师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 法律顾问处是事业单位。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