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内河引航员可以申请海港三级引航员适任证书。

内河引航员参加海港三级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的,应当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申请引航范围见习引航资历,同时达到规定的最低见习引领船舶艘次或者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