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申请引航员适任证书,应当向具有相应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引航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身份证件;

船员健康证明;

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引航员适任考试成绩单和特殊培训证明;

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