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适任证书编号;

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持证人签名;

适用范围:类别、等级、引领范围;

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