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引航员任职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引航员任职 第二十一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适任证书编号; 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持证人签名; 适用范围:类别、等级、引领范围; 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