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引航员任职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引航员任职 第二十二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