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