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章 引航员任职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引航员任职 第十三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