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章 引航员任职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引航员任职 第十二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适任证书编号; 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持证人签名; 适用范围:类别、等级、引领范围; 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