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88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88年) 第三十九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由审计署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审计署制定。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