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四十条 外商独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分行在其总行业务范围内经授权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开展业务前,应当进行筹备,并将总行对其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授权书报送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