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不得虚列、多列、少列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