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资格证书》的年审 第十四条 外经贸部对《资格证书》实行年审制度。《资格证书》的年审时间为每年的1月15日至2月15日,由外经贸部授权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 第十五条 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在年审工作中,对存在下列问题的单位不予通过年审: 第十六条 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在本地区培训中心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后,对年审合格的,在其《资格证书》年审记录栏中注明并加盖公章。年审结束后,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 第十七条 外经贸部对《资格证书》的年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在年审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