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 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第七条 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