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中国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五条予以处理。 中国宗教教职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五条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