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从下列方面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关系:

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听取其意见;

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