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部人员,审计机关不得聘请: 被刑事处罚的; 被劳动教养的; 被行政拘留的; 审计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的; 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