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一百九十二条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应当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结果。 第一百九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