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包括: 审定审计项目目标、范围和审计资源的配置; 指导和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审定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 审计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项目实施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