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