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