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销售市场秩序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销售市场秩序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