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21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民的引渡 双方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国民。 如果根据本条第一款不同意引渡,被请求方应当根据请求方的要求,将该案提交其主管机关以便根据本国法律提起刑事诉讼。为此目的,请求方应当向被请求方提供与该案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