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二章 医疗保障体系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医疗保障体系 第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建账。 国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