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二条 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