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七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