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签证机构负责本机构空白原产地证书、签证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