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