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采取保障措施应当限于防止、补救严重损害并便利调整国内产业所必要的范围内。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