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具有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