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七条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