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