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四条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案件管辖范围和法官任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