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