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