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登记决定书。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