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十五条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特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对产品运作的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