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资金申请和下达 第十一条 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资金申请和下达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当年投资规模、项目申报和上年投资计划执行、项目检查和审计等情况,按照切块资金额度计算办法,确定相关省(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规模和与之匹配的绩效目标,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