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198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198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省、市、自治区以上体委可用所辖之集体业余电台播发无意义通播报,组织业余无电线训练或竞赛。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